人生中做過4次姊妹, 1次伴娘, 5對朋友當中, 其中2對已離婚. 若以這個數字來計算, 即離婚率達4成. 當然這樣計算不太妥當, 亦絶對不準確, 但卻有點驚訝於結婚才三數年便已決定離婚的事實. 當年每次做姊妹, 我也被他們的山盟海誓而哭得妝也差點溶掉, 轉眼間卻一切化為烏有, 甚至反目成仇, 要脅對方, 成為對方的眼中釘.
最近和朋友談起愛情論, 她說香港人的愛情觀和關係比較複雜. 相對來說, 可能因為多倫多地大, 人住得比較分散, 沒有那麼多消遣, 所以關係簡單一點, 亦少一些誘惑. 當然, 誘惑這兩個字是對人的, 對有心人來說, 誘惑隨處皆是, 沒有地域和種族之分. 雖然對朋友們的離婚感到婉惜, 但亦高興於她們得到解脫, 趁年輕重拾真正的自己, 過回她們想要的生活, 亦是值得興賀的.
1 則留言:
香港每年有超過一萬對夫妻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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