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年尾已訂了今年聖誕的機票,但因為當時合約未明朗,所以沒有向上司提及此事. 直至上週四,我發了一個電郵給香港人上司和千里達經理,經理居然說一來由於年尾是繁忙季節,所以我的請假未必穫得批准.. 二來由於我的新合約未滿一年,照計所有假期必須於一年後才可申請請假... 聽到他的回應心中自然納悶起來,然後跟他說其實早於半年前已訂了機票,由於當時未知能否續約,所以沒有和他商量請假等事宜... 若然我早點知道有新的合約,當然會找經理商量云云. 之後他便叫了香港人上司入房密斟. 香港人上司當然撐我,說只要我臨放假前做妥工作,其實年尾也不會太忙,因為臨近聖誕個個也放假去. 最終經理批了9天假,還叫我順便請多4天,至明年1月4日才上班.
假終於請了,但年尾那4天我會照常上班(即12月28至31日),因為我的假期所餘無幾,反正年尾上班清閒得不得了,到公司坐坐等出糧也蠻寫意(最重要是那幾天不要落大雨或低於零下10度...)
回港的日子: 12月11日上機, 12日到香港, 回程為12月27日. :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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