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7月 28, 2010

(669) 二十國峰會@多倫多

於多倫多舉辦的20國峰會雖然已於3週前結束,但到今天仍然佔據頭版,主要是因為市民對政府的安排大為不滿. 哈珀政府的四宗罪包括:

1) 用200萬加幣興建一個人工湖. 多倫多出名多湖,現在居然花費納稅人的錢來興建一些無關痛癢的人工湖,自然惹來大批反對聲音.

2) 峰會期間有大型示威活動,原本示威一直也很平靜,直至一班身穿黑衣的"支持無政府幫派"加入示威後,情況失控至不可收拾... 有人趁亂把附近商店的櫉窗通通打爛,有人趁火打劫,最嚴重的是有2部警車給示威者燒毀了. 之後警察便把1000名示威者帶返警署,當中包括很多無辜者,而大部份人"真正的破壞王"卻逃之夭夭... 就是老公的老外同事為例,他和女朋友只是因為到樓下買熱狗,但卻不幸被扣留了差不多10小時,而女朋友則因訛稱懷有身孕而逃過一刧. 無辜者被驅補固然引起民眾不滿. 警方終於在上週公佈了10名通緝犯的照片,相信追捕令仍然陸續有來.

3) 話說基於安全理,峰會期間會封閉部份市中心街道,對很多市民造成不便之餘,亦被指浪費公帑. 理由是原來會議區一帶的停車咪表,樹木,路邊的長椅,垃圾桶等等,一律被列為"可成為攻擊武器的物品",所以全被連根拔起,於峰會過後才放回原位.

4) 多倫多市長表明不歡迎任何峰會再在多倫多市舉行,並拒絶向受到破壞的商戶賠償損失,因為這是政府決定在多倫多舉行,所以損失亦應由聯邦政府承擔,而非市政府.

舉行峰會的那個週末,老公和我在電視看到暴亂的畫面,簡直不敢相信那就是多倫多,感覺好像在看發生在歐洲的暴力事件一樣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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