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6月 28, 2007

(316) 舊情復熾 (續)

和他相戀三年半,後來因為金錢和想擴闊視野而和平分手。
結識了第二個他,發現外面的世界並沒有想像般美好。一年後,又再度和平分手。
到第三個他,今天,來一個了斷。
不是說第一個他是最好的,但今天的我,所追求的已經不同了。現階段,他可以滿足我的基本需求。雖說好馬不吃回頭草,但為了實踐一年後的大計,留在他身邊應該是最適合的。
希望我今次沒有作出錯誤的決定。

9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嗯,我諗你一定好清楚自己點解做呢個決定,好好享受呢一年同「舊愛」一齊既時間,之後就係更加開心既日子喇~~~一切順順利利啦!!

不再thin的阿thiN... 說...

多謝你呀!!! :D

匿名 說...

我好驚呀!你一年後又想和平分手嗎.

萱萱媽媽 說...

你同佢今次一定會白頭到老架!(有排做呀!)

不再thin的阿thiN... 說...

大家唔好作不必要的猜想!今次返得去,都唔會,應該係話唔敢,話走就話既...:P

jaztamama 說...

thin:如果你今次隨便分手,可能要支付巨額掟煲費,遺下來的子女謄養費,基本行政費...等等,可謂999千足純金咁金架~
所以我都係祝你同“亞立”〔白頭到老,永結同心〕呵呵!

匿名 說...

不如你嫁過去啦
呵呵呵

不再thin的阿thiN... 說...

下?你地好似咒我多D喎...要我一世為日立效勞?!!

匿名 說...

なるほど~